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規范建筑市場責任主體行為,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要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號),決定對《四川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與扣分標準》增補部分條款,增列不良行為與扣分標準見附件。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4月16日